杆体
(一)平面图纸中标志牌横臂长度和数量应明确。智慧灯杆横臂方向图纸应标注明确(辅道或主道或非机动车道)。
(二)多功能杆检修门朝向应一致,宜朝向人行道或慢车道侧, 并应采取防盗措施。当多功能杆位于桥上时,检修门的朝向应使检修人员面朝来车方向。
(三)智慧灯杆吊装时应采取防止钢缆擦伤灯杆表面防腐装饰层的措施。
(四)智慧灯杆法兰规格及朝向应统一,如图2所示。如遇特殊杆型以下法兰规格不适用时,业主、设计单位和相关管理单位宜商议后确定。多功能灯杆法兰盘厚度、地脚螺栓孔径及螺栓规格应根据实际设计所加载的最多功能模块(包括预留可后续加载的功能)计算或由试验确定。
(五)智慧灯杆横臂连接法兰应统一规格,如下图所示。如遇特殊杆型以下法兰规格不适用时,业主、设计单位和相关管理单位宜商议后确定。
(六)杆体到场时,应检查以下事项:
1.智慧灯杆法兰盘地脚螺栓孔尺寸及孔距是否满足设计要求;
2.横臂距地(机动车道为基准)高度是否满足设计要求。(一般来说Ⅰ、Ⅱ类合杆的横臂高度为6.5m,Ⅲ类合杆最下面的横臂高度不应低于5.7m);
3.一般来说横臂有开孔的为Ⅰ、Ⅱ类合杆的横臂,无开孔的为Ⅲ类合杆的横臂;
4.厂家应在主杆及配套横臂上使用明显标识标注:灯杆类型、横臂数量及长度。
5.Ⅰ、Ⅱ类综合杆的横臂上的开孔应朝下。
灯具及光源
(一)LED灯具应采用非集成式LED模块。
(二)LED灯具整灯光效不低于160lm/W,色温3000K±150K,显色指数不低于70,灯具色容差≤5SDCM。
(三)LED灯具按非集成式LED模块功率和数量的分类应符合表2的规定。